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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法院出台《工作方案》 建设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的“福田标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3 16:12:47

福田法院出台《工作方案》 建设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的“福田标准”

2017年7月24日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确保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的改革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提升改革成效,实现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的目标,近日,福田法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关于建设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福田标准”的工作方案》,力争打造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福田标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成立建设“福田标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工作,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推进改革工作,主任由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速裁庭等相关部门人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层层责任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四类型案件标准,有序推进系统自动分案。结合福田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案件准入标准及办理流程,明确导入先行调解的案件范围,细化案件流转程序及衔接环节,完善案件办理流程,严格案件办理期限。从立案阶段对简单案件、普通案件、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分流管理, 并制定三类案件的分配标准,实现按标准由系统自动分案,避免人工识别和挑选案件。

三是制定标准化办案指引,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梳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立案、移送、庭前准备、庭审、宣判、文书格式、审理期限、程序转换等环节和流程,简单民商事(知识产权民事)速裁案件的立案受理、庭前准备、庭审、裁判方式、简易文书适用、程序转换等重要环节和流程,及简单执行案件快速执行的集约办案机制,并分别制定标准化办案指引。

四是制定案件集约送达标准,深化审判辅助事务改革。组建专门统筹全院送达的工作小组,以满足审判工作需求为出发点,完善送达程序与方式,以时间为尺度对送达工作流程进行分解管理,开展集约化送达,统一制定送达工作流程。

五是制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和绩效考核标准,深入挖掘内部潜力。以工作实际为出发点,完善快审快执团队的组建模式和人员配置标准,从团队结构、人员配备等方面优化团队配置。综合考虑速裁快执工作特点、工作模式、资源配置等因素,科学合理设定办案任务,建立法官完成办案以外工作任务核减办案任务等配套机制,完善动态化、差异化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