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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司法公开白皮书(2013年11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27 11:00:15

“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即是实现司法正义、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深圳两级法院一直以来就把司法公开作为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公正司法的突破口,从制度建设入手,在统一、规范、实效上下功夫,把司法公开工作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发展轨道。

早在2000年,深圳法院即开始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先后制定《简易程序规则》、《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庭审规则》、《行政案件庭审规则》、《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重点推进立案、庭审、审判流程管理公开。20062月,在认真总结审判公开工作经验、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中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出台了《bet365主页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的若干规定》,对审判公开的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措施、公开形式、途径和渠道等作出规定,初步建立了审判公开长效机制。200810月,市中院在总结既有经验的基础上,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制定了《bet365主页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共九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保障权益的基本原则,全面完善和细化了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改进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新闻发言人等重点配套制度,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分工机制,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2009年起,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等重要文件,对司法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在2010年确定了100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发布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bet365主页位列其中。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各项要求,将司法公开不断引向深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市中院于20113月制定出台了《bet365主页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认真推动落实《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明确的六项“规定动作”的同时,在网络公开、阳光裁判、便民司法、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开、审判管理公开等五个方面补充了21项内容,作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的“自选动作”。同时,打破列举式明确公开事项的惯常思维,以逆向思维排查依法不能公开、不宜公开的事项,形成倒逼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新闻发布、网站和微博管理等方面制度,丰富了司法公开的平台和载体,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2012年初,根据上级法院部署,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重点明确了强化庭审公开、强化执行公开、强化文书公开、强化外网建设、加强窗口建设、健全新闻发布机制、强化双向互动等13项重点工作30项具体措施,逐项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明确任务和要求,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201310月,为全面推动我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科学、健康、良性发展,市中院制定出台《bet365主页司法公开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设置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动作、上级法院强制性规定动作、本院自选动作共三大类74项指标,将相关司法公开工作分解量化。该指标体系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和考核标准。这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发展,强化了司法监督,促进了司法公正,增强了司法公信。

在不断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深圳法院树立了以“四个坚持”为核心的司法公开理念,即坚持全面型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坚持司法公开与司法服务相结合,以公开便民利民惠民;坚持分层型公开,以向社会公开、向当事人公开、法院系统内部公开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坚持监督型公开,以最便捷的方式让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正是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全市两级法院根据司法公开规律和社会对司法公开的需求,在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强化司法公开措施、拓展司法公开范围等多方面不断进行大胆探索,取得较好的效果。市中院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实施,以官方网站为基础,整合全市两级法院网站中有关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的内容及功能,重点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涵盖网络、电话、短信、微博和微信的多元化司法公开综合服务平台。本月21日,全市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对社会公众提供案件查询、业务咨询和受理投诉的电话人工服务和短信服务。深圳法院充分依托信息技术,不断加强与传统媒体的合作,深入推行新闻发布会和主题开放日活动,与时俱进,传统与创新并施,初步建立起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司法公开平台体系。

 

下面主要从六个方面介绍我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推进立案公开

两级法院通过立案大厅和门户网站重点向当事人公开有关立案信息。在立案大厅,设立自助导诉设备,提供诉讼指引、风险告知书、文书样式等资料;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布立案条件、收费标准、司法救助程序以及案件流程、开庭日期、审判法庭等内容;设立导诉台,配备专门的导诉人员,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设置与网上办案系统相衔接的电子触摸屏,提供查询功能,向当事人公开相关诉讼资料、个人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等。20124月,市中院整合立案大厅各服务窗口,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将立案公开与便民服务在该平台上有效结合,建立起功能一体化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模式。20131月,市中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市法院统一服务标识、统一服务功能、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考核。同时,两级法院充分利用网站设置诉讼服务栏目,公布诉讼指南、办事流程、法律文书样式等,设置了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的信息查询功能,当事人通过网站就可以查询到自己案件的进展情况等。除了这些标准化的配置,各级法院也结合本院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推出了各具特色的服务,如福田法院首创了中英文双语《诉前导诉书》,指引国内外人士诉讼;市中院网站设置了“网上预立案”、“网上立案”功能;南山法院设立了“南山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安排专人回答网民咨询;盐田法院开通短信通知功能,由法官助理向案件当事人发送关于立案、开庭、结算、送达等短信内容,及时向当事人反映案件进展情况。市中院、罗湖法院、福田法院先后开通实名认证的官方微信平台,为群众提供专业解答。

二、强化庭审公开

庭审公开是审判公开的核心,是司法公开的关键。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外,所有庭审一律公开进行,一律公开宣判。为提升庭审公开的质量,全市法院通过组织开展庭审评查、示范庭审、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制定庭审规范,对庭审着装、仪容、庭审用语等细节提出要求,提升庭审质量。注重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在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各环节,依法保障律师辩护权、代理权充分行使。为扩大庭审公开的效果,我市法院不断健全有序开放的公众旁听庭审机制,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允许群众持身份证件申请旁听。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开庭审理。设置专门的媒体席,保障媒体记者的旁听需求。推进数字化法庭建设,实现庭审记录电子化、证据展示现代化、资料查询同步化并具备全程录音录像功能。面对网络、微博等新媒体的应用浪潮,各级法院积极跟上步伐,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和微博,将庭审过程传播出去,展现在社会大众面前,从而突破了空间限制,接受更广泛地监督。市中院自20116月首次直播庭审以来,不断加大直播力度,2012年达到平均每月直播两期,通过深圳新闻网进行视频直播和微博同步图文直播。罗湖法院投入专门人力、物力,将网站和微博图文直播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在数量上基本达到平均“每日一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微博直播品牌。

三、深化执行公开

执行是生效裁判文书确定权利实现的关键环节。市中院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平台,负责全市执行力量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充分利用“法院查控网”,积极拓展联动空间,扩大链接范围,在全国率先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深圳信用网和人民银行信用征信系统,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在强力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的同时,一是通过法院网站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建立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当事人可以查询到执行案件立案信息、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日志、执行法律文书、结案信息等。罗湖法院率先开通专门的“执行公开网”,整合诉讼服务、执行案件查询、微博、QQ和邮箱等平台,极大地促进了执行公开的程度;二是利用网站、微博和新闻媒体曝光“老赖”信息,开展悬赏举报,发动群众共同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三是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程序,在采取措施后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站、微博和报刊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条件、程序,向社会公布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名册。案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依法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过程和结果。

四、落实听证公开

听证是人民法院调查非诉讼案件事实、听取非诉讼案件当事人诉求的重要手段,是公正处理非诉讼案件的重要制度保证。两级法院分别制定或细化有关申诉复查案件、司法赔偿案件、破产案件和执行异议审查案件等案件听证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听证原则、听证范围和听证程序,确保相关案件公开、公正、及时地进行听证。在听证之前,告知相关当事人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听证中对举证、质证、认证及辩论过程全公开。此外,还积极探索信访案件、申请再审案件的听证程序,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和反映,将辨法析理纳入听证过程,在通过听证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努力消除信访人误解,化解涉诉信访问题。

五、扩大文书公开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最终产品,扩大公开范围,不仅对法院裁判文书质量提出了要求,而且对宣传国家法律、提高司法公信具有重要意义。市中院在2008年就针对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做了专门规定,近几年来根据上级法院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修订完善。文书公开的前提是质量要过硬,市中院先后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统一裁判文书写作规范,严格裁判文书校核程序,细化裁判文书写作要求,切实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裁判过程的透明度,同时通过裁判文书评查、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方式,保证和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全市两级法院均在网站上设置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市中院专门制定出台《关于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文书上网范围、流程,并纳入考核,指定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统计。在市中院网站的“裁判文书”栏目中,按照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业务类别设置子栏目,对外提供案号、案由检索功能,并设置留言板,公众可对裁判文书进行评论,评论内容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法官。立案部门在诉讼须知中增加有关裁判文书上网的提示内容,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在送达裁判文书时,于《送达回证》中也载明有关文书公开的告知事项。各区法院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相关技术问题,逐步提升生效判决文书上网比例。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上网生效裁判文书4万余份。

六、加强审务公开

将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管理活动向社会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司法公信和权威的重要手段。全市两级法院一是利用网站展示法院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法院概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职能、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公开法院的工作报告、重要活动部署、规范性文件、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等信息;二是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市中院不断加大新闻发布会频次,各区法院也根据各自情况,采取新闻通气会、记者专访等形式向媒体发布工作情况,回应热点问题和监督性报道;三是坚持审判白皮书发布制度。市中院先后发布了行政、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破产、商事、执行机制改革等工作的白皮书,让公众进一步深入了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四是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不断加强法院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的见报率,先后与多家媒体合办法制栏目,得到积极反响;五是以微博作为互动平台,扩大司法参与。市中院先后在腾讯、新浪、新华、人民等网站上开通微博,设置了“庭审微直播”、“法官说法”、“法官点评”等栏目。截止到目前,市中院微博共拥有粉丝和听众超过80万;六是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每季度均联动举办一次主题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典型案件审理,观摩法庭设施和审判流程,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福田法院在20126月和今年11月,分别举办“外籍和港澳台人士法院开放日”,为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外籍和港澳台人士提供零距离接触法院的机会,突出了作为中心区法院司法公开的特色。

 

司法公开工作的有力推进,为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通过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完善了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法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公正高效地处理案件;对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全程公开,当事人亲身参与、见证诉讼程序,亲历诉讼过程,有效打消了当事人对裁判公正性的质疑,更好地增强了司法公信,同时也促进了广大法官自觉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司法水平;方便群众诉讼的形式和手段更加多样,司法为民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诉讼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充分了解司法、广泛地参与司法,让法院更好地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沟通和吸纳民意,更广泛地赢得了社会的支持。近几年来,深圳法院的工作报告均在人大会议上以高票通过。2012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我国首个《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深圳中院在测评的43个较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中,总分排名第一。在2011年底正义网与腾讯网联合举办的“政法微博与社会管理创新峰会”上,市中院腾讯官方微博荣膺“政法微博信息公开奖”,并入选十大法院网络影响力微博,201212月,市中院官方微博列人民网联合腾讯公司发布《2012年腾讯政务微博报告》中“十大法院系统机构微博”第五名。

 

虽然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落实司法公开的过程中,全市法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距离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仍需继续深化。个别部门和法官对司法公开的意义、作用的认识仍不到位,重视程度仍然不高;二是司法公开规定的落实尚有待加强。如裁判文书网上发布标准、方式、渠道不一致,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总量仍有限;通过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等方式满足公众了解庭审实况还做得不够;法院网站功能仍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司法信息公开深度有限,效果还需要提高;如何有效运用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还需要继续探索等;三是司法公开的保障措施仍需继续强化。由于“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办案压力过大,部分法官没有将司法公开的程序性要求做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开的质量。数字化法庭、信息化系统和门户网站建成之后的升级、设备的维护仍需专门的技术力量保证和经费投入。

 

党的十八大对法治建设和司法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深圳两级法院将深入贯彻中央改革精神,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目标,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稳定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形式,按照对社会公开、对当事人公开、法院内部公开这三个层面,强化资源整合,把司法公开纳入自动化、信息化管理的轨道,使司法公开更加方便快捷,以看得见的公正促认同、增公信。市中院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司法公开文化建设。把司法公开纳入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和培养广大干警推进司法公开的文化自觉和思维习惯、行动习惯,形成浓厚的司法公开文化氛围,把司法公开的各项要求融入到理念深处,践行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

二是明确司法公开的各项标准。密切联系深圳法院实际,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开信息的范围、公开渠道、公开对象;明确各级法院网站建设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自媒体管理的要求;完善司法公开评价指标体系等。同时,加强对各部门、辖区内下级法院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优化完善网站建设,确保司法信息公开的有效性。网站公开的信息首先要做到对公众有用且可方便获取。市中院将对照司法公开的相关制度,对现有网站版面、栏目设计、内容进行详细梳理,进一步优化完善,使当事人、社会公众更容易、更方便、更及时了解到他们最想了解到的司法信息。

四是从细节入手,不断充实司法公开的内容。注重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间要求;扩大生效裁判文书公开的比例,做到除按法律规定不予上网公布的以外,符合公开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加大庭审网络直播的力度,尽快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力争做到“每日一播”;打造手机微信服务平台,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获取公开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

五是深化诉讼服务功能,落实便民措施。继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畅通诉讼服务中心的前后台衔接和工作流程,实现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四个统一”,打造深圳诉讼服务中心品牌;修订和完善相关诉讼指引、文书样式、举证要求等立案资料,使之符合新诉讼法的要求;继续完善“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功能,让当事人通过网络即可完成相关诉讼程序;建设统一的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方便群众使用电话、短信等方式查询诉讼信息,获取专业解答。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一步落实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见证执行”、信访听证、“直通车”、“院长接待日”等活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投诉举报,建立健全网上投诉反馈制度,及时跟踪落实责任;建立司法信息公开申请机制,指定专门部门及时受理司法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将办理情况答复申请人。

七是加强司法公开的宣传报道。对内对外广泛进行司法公开宣传报道,对内要使主动司法公开深入人心,化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对外要使司法公开广为人知,全面介绍法院进行司法公开的做法和改革措施,总结挖掘先进经验,表彰宣传先进典型,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司法公开工作持久深入开展。